保定市《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第一步:备案手册的申办及年检
1.填写上报
《用工备案手册》分为两种:附件2.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2-1、附件2.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2-2)。按照表样所载填报说明填写,同时上报纸质版(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发邮件至ldgx2011@163.com邮箱)。
2.提交资料
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手册年检。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间,例行备案手册年检。年检办理请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即可。
第二步:招录员工的备案审核
1.填写上报
《招录员工备案表》分为三种:(附件2.3:招工备案表一、附件2.4:招工备案表二、附件2.5:招工备案表三)按照表中所载填报说明填写,同时上报纸质版(表一和表二,各填报一式三份,表三只填报一份,须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发邮件至ldgx2011@163.com邮箱)。
2.提交资料
提交并留存招录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人单位须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为保证依法规范用工,避免产生违规成本,提请关注如下内容:
1、全面把握用工备案规定。请查阅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劳社[2008)48号)。
2、疏忽用工备案后果严重。请查阅《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
3、特殊工种备案应守专规。请查阅《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0]第6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4、台港澳人员须有就业证。请查阅《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5、招用外国人应有许可证。请查阅《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步:职工劳动关系确认
1.填写上报
《劳动关系确认表》分为三种,(附件2.6:劳动关系确认表一、附件2.7:劳动关系确认表二、附件2.8:劳动关系确认表三),按照表中所载填报说明填写,同时上报纸质版(三种表各填报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发邮件至ldgx2011@163.com邮箱)。
2.提交资料
提交并留存用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凭据复印件(随《劳动关系确认表》填报组合,各印三份,用人单位须在复印件加盖公章)。
此类业务仅用于用人单位需要确定现有在职员工劳动关系建立或存续时间。无此类业务的,不填报。
注:办理者如需上述附件请联系客服